2012年11月27日至29日,开云app最新版下载开云(中国)大三本科生代金,裴首怡,康文航,向健,鲁晓娜五人来到西安交大宝鸡公安局实习基地,就研究课题“网络游戏装备法律保护中的争议点及解决”进行实地调研。
在实习基地,通过现场咨询、开座谈会等形式,调研学生与宝鸡市公安局网监处民警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基地老师和民警给学生们所研究的课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宝鸡市公安局基地导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李岩介绍了宝鸡市关于网络游戏装备的案件情况。随着网络的发展和应用,此类案件及民事纠纷不断增多,但相关的法律法规较少而且滞后,研究课题对游戏装备等虚拟财产的保护及加强这一领域的监管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宝鸡市公安局网监处民警以座谈会的方式向学生们详细介绍了关于网络游戏装备纠纷案件查处情况。
通过调研学生们了解到,网络游戏装备产生并存续于网络之中,是主体依法取得并享有排他性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特定信息权利。不同于有形财产,它属于无形财产;不同于有形财产的所有权,它本质上是一种信息权利。不同于一般的信息,它具有经济价值。
盗窃网络装备,主要是因为网游市场的成熟和发展,催生了一些市场需求。比如,一些玩家没有足够的时间去练级练装备,于是通过线下交易,购买希望得到的虚拟财产,而一些不法分子,正是看中了有利可图的商机,疯狂盗窃,谋取暴利。
在宝鸡,此类案件就个案来讲,大多数额较小,且通过网络异地作案,查处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高。由于虚拟财产的不确定性、虚拟性,也造成了取证难、举证难。
通过调研,学生们认识到:(1)对于网络游戏装备纠纷的问题,我国应该加快相应立法;(2)明确运营商与玩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运营商有义务维护网络虚拟空间的安全;(3)通过技术手段,规范虚拟物品交易市场,满足玩家的需求,杜绝高风险的私下交易。(4)加强司法机关、管理部门及运营商的配合,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